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陕测办〔2023〕4号
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0]11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47号 )等要求,为保证新修订的《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顺利执行,现就做好2022年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 (以下简称年报) 和2023年统计季报、半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季报、半年报执行2022年新发布的《测绘地理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各单位根据制度规定,报送年度、季度、半年相关统计报表。
二、报送方式
启用新开发的“自然资源统计工作平台-直报系统”( 以下简称直报系统) (网址: http://tjgzpt.mnr.gov.cn/) 进行数据填报。请各填报单位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指标解释和系统操作指南等资料。
测绘资质单位用户名称为资质证书编号,全部为数字,不包含资质证书中的汉字;管理机构用户名称为小写字母“ch”+“行政区划代码”。密码均为111111,首次进入必须修改密码。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前通过直报系统报送2022年统计年报数据。2023年统计季报和半年报数据填报工作,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通过直报系统报送数据,相关工作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四、报送要求
(一)认真执行《自然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整治自然资源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自然资办发 [2022]29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统计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明确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省局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测绘年报报送工作;负责组织对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年报的填报工作,并负责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负责对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年报报送工作进行监督。
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年报填报工作,并负责本地区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三)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年报统计工作,确保年报任务按期完成。
联 系 人:赵红梅
联系电话:029-87604068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4 日